今天晚上..運動健行回來..
忽然接到房屋仲介的來電..
明明就以經交屋了..都過了快一個月..才來告知..
1.馬桶上方的水漕破了..我們要處理..
2.工作室上的櫃子下雨會潮濕..我們要處理..
(明明我都說了..是現狀交屋..而且買方也看了不下5回了)
啃..都交屋了..我還要負責處理這些543修繕..
還說什麼站在人情道義上..最好是要這樣..
請問一下..有經驗或懂的人..
這些..真的..是我們要處理的嗎??
- May 15 Tue 2012 22:06
交屋後..有狀況..買方要..道德上..協助處理..嗎..??
也就是說,新屋主住進去後,發現漏水了,舊屋主還是要負責修繕的。
唉~~契約書還在嗎?拿出來瞧瞧,看看需要負責嗎?
偶很久沒有買賣房子了,那麼貴@@
如果說住進去之後,發現是海砂屋或是凶宅,我們要不要負責?
我們當然不可能要無限期負責到底,誰理他啊?
但是,法律或是契約都有明文規定:除了現況交屋以外,還有所謂的保固期。
將來妳有機會買預售屋的時候,也是如此。
建設公司把美美的新房子交給我們了,
我們住進去才發現紗窗卡卡的,馬桶不通,地板歪了,
那建設公司賠不賠?修不修?
買賣房子,人生大事,也超煩!!就學個經驗吧...
要不就是看合約是不是現況交屋...?
好久沒來,錦兒最近好嗎?